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聽到或者遇到開發商、承包商遇到經濟困難,沒有辦法給人們按時發放工資,導致拖欠工程款,同時也會產生很多麻煩。那么拖欠工程款算違法嗎?
一般屬于違法的,當然造成嚴重的后果的可能犯罪,這個就看把握度了。小項目一般問題不大,如果是省或者國家重點項目往往會比較麻煩,容易被定性為違法犯罪。
《刑法》
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為了規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治理總局配合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的實施,專門擬定了一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該示范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以及“工程質量保證書”等部分組成,合同條款格式嚴謹,且與《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相一致,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施工單位的正當權益。
在對工程合同有關工程款條款進行審核時,要把握以下幾點:
1、工程款支付時間應明確
對于預支款,應嚴格按照示范文本的規定,開工前七日內支付,否則施工企業有權停工。對于工程進度款應留意兩個題目:一是工程進度款的計算,一般規范的作法是施工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在七日內應當核定,七天內不予核實的,施工人開列的工程量視為被認可。二是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規范的作法是雙方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施工人支付工程款,逾期不支付,又不能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
2、逾期支付的法律后果應具體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約定,有關賠償承包人的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應在專有條款中約定。比如說可以約定發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可以約定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3、工程結算款支付與分部分項工程或施工人承包工程竣工掛鉤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人支付工程結算款,但是全部工程驗收還是承包方的施工部分竣工驗收并不明確,有時發包方往往聲稱由于部分工程(往往是一些小的掃尾工程)未完工,無法組織工程竣工驗收,而不支付早已完工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結算款。
當遇到拖欠工程款的情況,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還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與我們王垚網律師取得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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