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在法律上是被認為侵犯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一般都會進行較嚴重的懲罰,而如果構成犯罪的會根據相應的刑事法律,判處有期無期徒刑,而對于刑事案件存在著追訴制度,那么故意傷害罪追訴期多少年?萬垚法律顧問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1、如果是故意傷害造成輕傷的,追訴期限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傷的,追訴期限為十年。如果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追訴期限為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2、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以上是故意傷害罪追訴期多少年?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法律規定當中,對于刑事案件的追訴期往往與所犯罪行并沒有太大的必然聯系,反而是與所判刑罰被判處的期限有關,而對于故意傷害罪而言因為有著多種刑罰期限所以追訴期也有所不同,情況復雜的可以咨詢萬垚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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